增值税指南

德国 增值税指南


索尼娅·阿尔弗曼
德国增值税专家
索尼娅·阿尔弗曼(Sonja Alvermann)是一位德国税务顾问,拥有超过25年的从业经验,长期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税务咨询服务。她自1999年起就职于克雷斯顿·巴塞多有限公司(Kreston Basedow GmbH WPG StBG),常驻汉堡。

View profile


这种税叫什么?

“Umsatzsteuer”(营业税,简称“USt”),非正式名称还有“Mehrwertsteuer”(增值税,简称“MwSt”)

什么是税务机关?

Finanzamt(主管税务局)

是什么税?

针对货物和服务供应征收的税款,企业通常可以退还其采购时已缴纳的增值税

什么时候到期?

凡被视为在德国供应且不属于免税范围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均须缴纳德国增值税。

增值税率是多少?

目前的标准税率为19%,目前的优惠税率为7%。

增值税号是什么样的?

欧盟内部交易的增值税识别号以“DE”开头,后跟9位数字(DE123456789)。

此外,德国的增值税纳税人拥有一个用于增值税目的的本地税号,该税号是申报和缴纳增值税的依据。 各联邦州的编号格式略有不同,但大致如下:99 / 999 / 99999(首先是主管税务机关的代码,接着是负责部门的代码,最后是识别纳税人的编号)。

有注册限制吗?

自2025年1月1日起,欧盟企业若其上一日历年及本日历年在欧盟境内的营业额不超过10万欧元,即可享受针对小型企业的增值税豁免政策。

未设立的实体何时需要注册?

在以下情况下,未设立的实体需要办理增值税登记:

  • 该实体的商品销售额被视为在德国完成供应(例如,从位于德国的仓库发货的商品)
  • 该实体购买了被视为在德国提供的反向征税供应(例如,向未在德国设立的建筑企业提供的建筑服务)
  • 该实体购买的货物已通过跨境供应方式运往德国,且不适用三角供应的简化规定。

该实体销售在德国举办的活动(例如:大会、研讨会)的入场券。

在德国,何时视为供应地点?

供应地点规则相当复杂。作为一般性参考

  • 当货物从德国境内某地发货时,即视为在德国交付。
  • 向企业客户提供的服务通常被视为在该客户所属地(即其设立企业的地点)提供。
  • 与土地相关的服务,应视为在该土地所在地提供

其他服务通常在供应商设立营业场所的地方提供。

任何特殊规则

目前有多种增值税反向征税机制,其中包括针对以下情况的增值税反向征税机制:

  • 建筑服务以及用于
  • 建筑清洁服务。

此外,还有几项特殊规定,这些规定在其他欧盟成员国同样适用,例如OSS制度以及针对小型企业的豁免政策。

未设立的实体是否需要财务代表?

不,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强制要求指定财务代表。

需要多久提交一次增值税申报表?

常规申报频率为每季度一次,但根据应缴增值税金额,纳税人可能被要求每月申报增值税。
如果应缴增值税金额非常低,纳税人可免于提交季度增值税申报表。

此外,纳税人必须针对每个日历年提交年度增值税申报表。

逾期注册会受到处罚吗?

通常不会。但税务机关可能会决定调查此事是否构成增值税欺诈或因疏忽导致的增值税少缴,这两者均属犯罪行为。

在其他情况下是否有处罚?

逾期提交纳税申报表将面临罚款,逾期缴纳应缴税款也将面临罚款。

非德国企业所承担的增值税能否退还?

欧盟企业以及位于欧盟以外、但与欧盟签订了互惠协议的国家的企业,可通过向德国联邦税务总局(BZSt)提交跨境退税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德国增值税。

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增值税的抵扣条件与国内企业相同(需提供正规发票、采购须与非免税供应相关等)。

我需要开具发票吗?

德国税法规定,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供应商需要为被视为在德国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开具发票:

  • 该客户是一家企业,并为其业务购买了该物资。
  • 该客户虽非企业,但属于法人。

该供应涉及建筑工程或与不动产相关的其他服务the supply relates to construction works or other services related to ground property

其他

错误征收的增值税无法退还,即使供应商已按规定申报并缴纳了该笔增值税。

 

开具错误的发票通常可由供应商更正。

 

只有当供应商的发票包含德国增值税法律规定的“有效”增值税发票所需的所有必填项目时,德国采购增值税才可抵扣:

 

  1. 供应商/卖方的全名和完整地址
  2. 客户的全名和完整地址
  3. 供应商/卖方的增值税识别号或税号 = 德语: “USt-IdNr.”、 “Steuernummer”
  4. 向欧盟客户提供欧盟内部货物供应或企业对企业(B2B)服务时:客户的增值税识别号和供应商/卖方的增值税识别号
  5. 发票开具日期
  6. 连续且唯一的发票编号
  7. 所供应货物的数量和种类,或所提供服务的范围和类型
  8. 货物/服务供应时间(纳税时点)= 德语:“Lieferdatum”/“Leistungsdatum”
  9. 增值税前的净对价(如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和/或增值税免税规定,应按增值税税率/免税情况分别列示)
  10. 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11. 增值税金额;若享受增值税免税待遇,则应注明适用的增值税免税条款

 

注:针对特定情况(如自行开票、转嫁税负等),还有其他要求。

在以下国家开展业务
克里斯顿如何助您拓展业务?
选择您的企业类型: